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类别:内部文件
发布时间:2021-07-20 16:54:00
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以“三有”(有规范设施设备、有长效宣传发动、有日常管理机制)为基础,以分类实效为重点,推动居民普遍养成分类投放习惯,不断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投放参与率、准确率和满意度。
二、示范小区建设标准
- 形成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支援者(垃圾分类指导员)“五位一体”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
- 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齐全,配置合理、无破损,标志标识正确。
- 楼层无桶率达100%,配建有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厢房(投放点、亭)。
- 小区内有规范的垃圾分类宣传栏,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户外宣传氛围浓厚;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5%、参与率达90%、准确率达85%。
- 投放高峰期桶边有督导员或垃圾分类志愿者(指导员)值守。
- 电梯、走廊、集中投放点等公共区域干净卫生,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及时,垃圾无满溢,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管理规范,去向明确。
- 生活垃圾分类台账清晰,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
- 物业居民小区另需满足以下标准:
- 物业服务企业有效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责任人责任。
- 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物业服务内容,重新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关约定。
三、工作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将示范小区建设纳入示范片区建设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 完善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环节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撤桶并点、定时投放,加强集中投放厢房等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投放设施,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切实改善小区环境卫生,提高居民在垃圾分类中的获得感。
- 加强组织发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作用,发动居民为垃圾分类建言献策,及时征求采纳居民合理意见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切实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 加大执法力度。各区县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有效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的监管力度,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行政执法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记录,记录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